河南夏邑: 执行受称赞 申请人错把“法官”写“警管”

2020-03-02 09:36:20 | 来源:河南省夏邑县人民法院 | 作者:徐永忠
 

  “牛队长,今天你报结的一个案件,申请人把你称呼为‘牛警管’?”书记员在装订卷宗时,发现了手机截屏上的这个错别字。

  “现在正值疫期,通过电话、微信执行有诸多不便,咱们也要理解当事人,只要案件能执行完结,当事人又满意,这样也‘管’。”河南省夏邑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员额法官牛艳辉闻听后,诙谐地说。

  杨某与朱某系多年朋友,2014年4月,朱某有急事,需用30000元,杨某知道后,立即将自己在中国邮政银行尚未到期的理财型保险赎回。当时,杨某有其它事情,急着去外地,出于信任,便将待赎回保险金的银行存折及密码一并交给了朱某,由朱某直接取出。2019年,双方因该笔欠款发生争议,杨某诉至法院,要求朱某返还借款,由于未书写借条,朱某当庭拒不承认从杨某存折中取款的事实。2019年8月12日,夏邑县法院作出判决,判令朱某返还杨某借款30000元。判决生效后,朱某没有履行还款义务。

  2020年1月,杨某向夏邑县法院申请执行,承办法官牛艳辉了解案情后,考虑到杨某与朱某系多年好友,原来感情应该非同一般,否则在朱某经济困难时,杨某不会将自己未到期的保险理财款赎回,并将存折及密码直接交给朱某。有了执行思路,牛艳辉多次与朱某电话联系,反复从双方感情的角度做工作,朱某逐渐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伤害了多年交往的朋友。为方便执行,春节后第一天上班,牛艳辉主动将朱某加入微信朋友圈,除打电话敦促朱某履行还款义务之外,又编辑微信内容晓以利害。

  2月27日,朱某主动与申请人杨某联系,并将30000元借款通过微信转账给杨某。杨某在收到朱某的还款后,将30000元还款截图发给了牛艳辉,同时微信留言:“谢谢你牛警管。”

 

 
责任编辑:常跃旺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