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明:快速解冻保障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复工转产
2020-03-03 10:06:43 | 来源: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 作者:张志明 牟旭 范茜凌
 

  “你好,你公司的银行账户已经解除冻结,可以组织人员复工生产。”日前,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梅列区人民法院、三元区人民法院积极履行司法保障职责,联合变更对三明一家制药公司的财产保全措施,成功“唤醒”企业恢复生产。据了解,该公司拟安装10台口罩制片机,预生产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物资,日产医用口罩可达100万片。

  三明这家制药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药品、医疗器械研发生产的公司。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各地口罩极其紧缺。有关部门已批准该制药公司生产口罩、防护服等防疫急需物资。而该制药公司此前因其他纠纷,其银行账户已被三明中院、三元法院、梅列法院依法冻结。扩大生产需要大量资金,该制药公司于2月25日至26日期间,先后向三明市两级法院申请解除对其名下银行账户资金的冻结措施,并提供了一批医药货物等财产进行担保。

  该制药公司所在地的三元法院收到申请当日,立即组织执行干警前往该制药公司核实相关情况,清点担保财产。因该制药公司账户资金分别被三明中院、三元法院、梅列法院冻结,三元法院马上向三明中院报告上述情况。

  “在当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医疗物资的生产线就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生命线,片刻耽误不得!”三明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姚丽青对此事高度重视,根据三明中院制定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为中小微企业发展提供司法服务保障的十二条措施,立即指示要求执行局依法尽快落实解冻工作。

  特事特办、急事快办,在三明中院的统一协调下,经两级法院执行干警慎重评议,认为该制药公司扩大生产急需资金,且提供了等值的担保财产,从服务疫情防控的角度出发,同意变更对申请执行人银行账户的保全措施,全力帮助企业复工生产。承办法官前往该制药公司所在地清点担保财产,加班加点制作法律文书,做好当事人的沟通解释工作,依法裁定解除对申请执行人银行账户的财产保全措施。通过两级法院执行干警上下联动、齐心协力,2月26日,该制药公司名下的银行账户已全部解除冻结,并于当日正式开展防疫医疗物资生产线的布置工作。

 
责任编辑:常跃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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