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萍乡:村干部协助执行 执结赔偿款保民生
2020-03-03 15:13:53 | 来源: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 | 作者:叶峰
 

  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张法官通过微信、电话向当事人、村委干部多方联系,顺利地让杨某拿到了刑事附民事纠纷案件的赔偿款3.5万元。

  “你好,是张法官吗?我申请执行刘某刑事附民事纠纷案件,按照协议今年2月底刘某应将最后的3.5万元赔偿款给我了,但是疫情期间,又联系不上他,不知道怎么办。”

  因故意伤害,刘某被判刑,并判决赔偿杨某11万余元,案件进行执行后,经张法官的调解,双方于2017年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刘某承诺分三期,每年2月底支付执行标的款3.5万元。今年正好是最后一年。

  疫情当前,应尽量减少外出,但是考虑到杨某因伤致残,生活主要来源是依靠政府的困难补助,家中还有一个小孩和老人需要抚养,这笔执行款对于申请人一家人维持眼前的基本生活来说至关重要。张法官当机立断,与刘某当地村委干部取得联系,取得刘某的联系后,刘某表示同意履行最后的3.5万元执行案款,但表示疫情原因不想去杨某的住所地。最后,征得村干部同意,刘某将3.5万元交于村干部,村干部当日便将款项给了申请人,并由申请人杨某出具了收款收据给刘某,也向法院出具了结案申请书。张法官通过电话笔录和微信里收款收据的照片留存附卷,案件得以顺利执行完毕。

  因疫情防控仍处于攻坚阶段,电话和网络成为最有效的执行手段,张法官在此期间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村委干部、当事人密切配合,顺利将案件执行完毕。

 
责任编辑:常跃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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