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平罗:成功拍卖两物执得1139万余元
2020-03-04 14:37:08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赵霞
 

  2月27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平罗县人民法院成功网上拍卖两标的物,成交额达1139万余元。近日,平罗法院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全面把控执行节奏,紧盯司法网络评估拍卖各项节点,战“疫”、执行两不误。

  宁夏某银行申请执行宁夏某工贸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1月16日,平罗法院对该公司抵押物进行网上拍卖,评估价格为941万余元。2月17日,对拍卖物进行第一次网络拍卖,起拍价格为703万余元,最终经过98次的竞价,由宁夏某物资有限公司以1100万余元的最高价竞买成功,该拍卖物的溢价率高达56%。2月27日,竞买人宁夏某物资有限公司交纳全部款项。在交纳款项过程中,由于部分款项是承兑汇票,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平罗法院对来院当事人进行测温登记,并对每一张承兑汇票予以现场消毒处理,保证在执行案件过程中对疫情防控不留死角。

  摆某等27人申请执行张某劳务合同纠纷案件,自立案以来,执行干警先后多次对张某名下的所有财产予以查询,发现其在中宁县有可供执行的房产,执行干警第一时间采取查封措施,并于1月7日进行网上拍卖,该房产的评估价格为69万余元。先后经过一拍、二拍都因无人竞拍而流拍。在进入变卖程序后,先后有两位竞买人反复向执行干警咨询该房产的情况,执行干警耐心细致地向其讲解该房产的状况及后续法律程序。2月27日,竞买人张某最终以变卖价格39.8万元竞买成功,并立即将所有款项通过转账进行交付。该房产的成功拍卖,不仅成功将平罗法院27件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全部执行完毕,还对被执行人张某在其他法院的执行案件予以化解,起到了一举两得的效果。

 
责任编辑:常跃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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