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线执行 江西进贤法院一日执结两案
2020-03-04 16:29:27 | 来源:江西省进贤县人民法院 | 作者:李广兴 朱斐倩
 

  为做好新冠疫情防控期间的案件执行工作,江西省进贤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通过采取线上执行方式,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弹性工作制下,进贤法院执行局执行干警一直坚持短信、电话与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沟通,通过网上执行,2月28日一天顺利执结了两起执行案件。

  案件一申请执行人冯某在2019年8月中旬向进贤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被执行人江西省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解除与申请执行人劳动合同关系,并向其支付因工负伤的住院伙食补助费等经济补偿金共计248090元。后经该仲裁委员会调解,达成了《调解书》。该《调解书》已于2019年10月31日发生法律效力,但被执行人未能履行。2020年1月16日,冯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另一案件中申请执行人曹某与被执行人北京市某图书有限公司因承揽合同纠纷多次对簿公堂。根据进贤县人民法院2019年2月21日判决,该公司应给付申请人曹某3800元。2020年1月,曹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两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执行文书后突遇新冠肺炎疫情。为减少人员流动聚集,加快办案进度,执行法官通过电话、微信视频与双方当事人联系、沟通,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析理。随后,两案执行人均主动向法院履行了判决书规定的义务,两案均执行完毕。

 
责任编辑:常跃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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