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凤泉区法院网络开庭审理5起刑事案件
2020-03-05 10:30:57
 

    中国法院网讯 (韦德涛)   3月4日,河南省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团队通过网络庭审视频系统,一天集中开庭审理5件案件,当庭宣判2件,将疫情带来的“不便”转变为信息化助力的“简便”,展示了不一样的为民情怀。

  庭审前,审判法官细心阅卷掌握案情,多次与5件案件的被告人和检察机关及辩护人进行沟通,告知出庭的被告人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在征得被告人等各方同意,依法适用远程庭审系统审理该案,并提前与检察机关、看守所做好联调,确保了庭审画面清晰、声音流畅,秩序井然。

  上午8时50分,刘会珍法官开庭审理一起故意伤害刑事案件,被告人马某因自己的车被碰到和同村村民发生纠纷,将人殴打致轻伤。被告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法庭决定采用简易程序审理,仅用时20分钟就结束了庭审。

  另一被告人郭某某不听疫情防控卡点工作人员劝阻,并对到场的民警辱骂和拉扯,拒不配合执法。法院审理后认为,郭某某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构成妨害公务罪,当庭作出判决,判处郭某某拘役二个月。

  在另一起案件中,2019年7月,被告人闫某趁无人之机,进入被害人潘某家中,将院内停放的摩托车盗走,价值950元。案发后该车被追回,闫某对指控事实、罪名均无异议。法庭当庭宣判,判处闫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另外3起案件将择日进行宣判。


 
责任编辑:刘泽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