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法院提交47名人民陪审员任职议案获通过
2020-03-05 14:40:59
 

    中国法院网讯 (廖长春)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推进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近日,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提交的47名人民陪审员任职议案获得泰宁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现该院共有人民陪审员72名。

  据了解,此次新任命的47名人民陪审员职业涵盖乡镇干部、教师、下岗职工、社区居民、机关干部、村干部等,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熟知社情民意。之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福建省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经发布公告、个人申请、组织推荐、资格审查等相关程序筛选确定人民陪员人选,最后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任命产生。

  下一步,泰宁法院将组织47名人民陪审员进行岗前业务培训,学习《人民陪审员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人民陪审员的日常沟通和联络,为人民陪审员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提供有力保障,提升司法公信力。


 
责任编辑:于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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