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北区法院“云审判”力保两名武汉当事人合法权益
2020-03-06 15:46:34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张淦
 

  “这两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被告相同,两位原告都被困于武汉,因为都是公告送达的案件,若申请延期开庭只能再次公告,既延误了审判周期,又增加了诉讼成本,当事人十分着急。所以,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合议庭决定选择互联网开庭,从快从速审结案件。”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法官王卫青在谈到两起案件的时候说道,“我们不能让困于武汉的当事人在饱受疫情困扰的同时,还因为合法权益不能及时得到保障而寒了心!”

  该两起案件案情相似,被告在收到原告货款后不能提供相应货物,故将货款转为原告对被告的借款用于企业经营,并补充借条。后原告要求被告偿还借款时均未能如愿,因此诉至法院。

  这两场特殊的庭审现场,只有戴着口罩的合议庭成员和书记员。被告经法院公告送达开庭传票,未“到庭”参加诉讼。庭审后,办案法官根据查明事实依法判决两案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息,并承担案件受理费、公告费。

  对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的做法,杨某(其中一案原告)说:“感觉很暖心!之前因为公告快要到期没法参加庭审特别着急,法院提供的便利是我之前没想到的,判决也维护了我的权益,很高兴,很感激咱法院的付出!”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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