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女子医院门口贩毒 获刑一年二个月

2020-03-10 14:56:42
 

    中国法院网讯 (徐娟 罗兰)   近日,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贩卖毒品案件,被告人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经审理查明:2019年10月31日14时许,刘某(女)在南昌市西湖区某医院门口以500元的价格,将一小袋毒品甲基苯丙胺(冰毒)卖给孙某,从中获利50元。2019年11月3日晚,刘某在上述医院门口,准备以650元将毒品卖给孙某时被当场抓获,并从刘某处缴获0.28克甲基苯丙胺片剂(俗称“麻古”)和0.87克可疑白色结晶状物。经鉴定,被查获疑似毒品均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

  另查明:刘某于2017年10月19日因吸食毒品和向他人提供毒品,被合并行政拘留二十日;2018年3月13日因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犯贩卖毒品罪罪名成立。被告人具有坦白、累犯、毒品再犯、劣迹等量刑情节,据此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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