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疫”中办案需多一份包容与耐心

2020-03-11 08:26:56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口述:赖春 文字整理:钟丽君
 

“赖助理,我把撤诉申请邮寄给你了,请你注意查收。”2月17日,收到了原告某刀片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发来的信息,我心里轻轻地松了一口气。

2020年的春节持续着紧张和焦虑,虽然假期因此被延长,但开班也是必然,因为,很多案件需要办理。

“从2月3日开始,我们开启轮流到岗值班模式,以分散、家庭办公为主”,在庭里的视频会议中,庭长布置了疫情期间的工作推进方式。我抽了个时间回到办公室,将工作以来一直使用的《案件登记表》拷贝回了家。

“我10号值班的时候,打电话问过3109号案件的双方,基本上同意了我提议的调解数额,你再核实一下现在的进程。”我配合的法官胡进忙不过来时,给在家办公的我布置了这项工作。

因为不能接听办公室电话,也收不到相关文件,为了更好地推进工作,我从《案件登记表》上找到了双方当事人的电话,添加了他们的微信号。

“赖助理,这两天我一直打电话找你们,怎么都没有人接啊?”一加上微信,当事人的报怨袭来。

“对不起,因为疫情防控需要,我们是轮流到岗值班,所以办公电话不一定像平常那样随时有人接听,以后你们可以通过这个微信随时联系到我。”我理解当事人因为疫情和对案件进度的担忧而生的焦躁情绪,耐心地解释道。

被告是一个体工商户,法律知识有限,面临突然的法律纠纷,其心理必然极其困扰,加上现在全国疫情防控形势严峻、气氛紧张,当事人情绪异常很正常,需要我们多一点包容和耐心。

通过微信取得联系之后,我了解了双方现在的分歧以及相关问题,再一次加强双方沟通,促成双方达成了一致的意见。后由原告律师起草了调解协议,并从网上发送给被告。

“赖助理,原告发给我的调解协议,麻烦你再帮我把把关。”虽然协议条款已经都说定了,但被告仍然坚持要我再帮忙看一下。

本着真正化解矛盾纠纷的目的,我将调解协议中使用的较为晦涩、专业性略强的违约条款向他逐一解释,并告知他相关后果。

被告理解清楚之后,协议正式定稿,不过新的问题又出现了。

“赖助理,我现在在上海啊。”

“赖助理,我没办法出门啊,小区封闭管理。”

“赖助理,没办法打印协议啊,打印店没开。”

……

看着微信里当事人发来的一条条消息,我记起胡法官叮嘱过我的话,“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遂赶紧联系正在法院值班的庭长帮忙,将调解协议打印并邮寄给了被告。

收到邮件后,被告通过网上银行将约定的款项支付给了原告,原告的撤诉申请也在当日邮寄给了我,于是我的微信消息又收到了一连串的“赖助理……”。

不过这次的消息里,还出现了很多次“谢谢你”,让我的心情也跟着轻松起来:终于结束了!

但这也是一个开始。这是一场突如其来的战斗,促使着法院人转变办案方式、工作模式,现代信息技术被更多地用起来。手段变革的同时,我们还需要更注重心理问题的化解,这就需我们更细致加与耐心,通过采用一些技巧,做好一些细节,比如及时回复当事人询问,比如耐心释法明理等等。

      作者单位: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胥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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