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对线”“耳对耳”普法力促依法防控
2020-03-11 10:05:00 | 来源:法制日报 | 作者:潘从武
 

  “新的一天开始啦,现在是疫情防控的关键期,大家尽量少出门,出门一定要戴口罩,少去人流量大的区域。今天的‘喇叭普法’开始前,咱们先听一段普法快板……”

  近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二二一团司法所所长张永梅来到交河小区,宣传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相关注意事项,给群众“灌耳音”。这样的宣讲,在二二一团9个小区里每天开展两次,已经持续了多日。“喊话普法”的同时,张永梅还让同事拍摄视频,发到抖音App上,扩大普法范围。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打响以来,新疆兵团将“面对面”普法调整为“线对线”“耳对耳”普法,全力打造非接触式普法模式,助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

  迅速启动非接触式普法模式

  “请兵团广大干部群众积极行动起来,守法普法,依法防治,众志成城,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牵动人心。2月2日,兵团党委全面依法治兵团委员会办公室守法普法工作小组向社会各界发出《倡议书》:疫情面前有担当,法治思维克时艰。《倡议书》倡导兵团广大普法工作者及普法志愿者主动担起普法职责,充分运用微博、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围绕疫情防控开展以案释法等普法宣传。

  “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要利用网络、微信等及时提供在线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矛盾纠纷化解等法律服务!”2月8日,兵团党委全面依法治兵团委员会办公室发出《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要求要积极发挥“法律明白人”和“普法带头人”的引领作用,各类学校要把疫情防控法律知识宣传作为开学第一课重要内容,引导学生、家长在疫情防控中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通知》同时强调,各师市各部门在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以网络、电视、新媒体普法等非接触普法为主,不得开展人员聚集式宣传活动。

  2月18日,兵团党委全面依法治兵团委员会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意见〉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强调发挥基层普法骨干和连队社区“法律明白人”在依法防控疫情中的引领作用,针对基层干部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编发通俗易懂的法律知识问答,利用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平台,为基层干部群众释疑解惑,做好普法宣传。

  有效普法营造依法防控氛围

  “宅着就是贡献”“法律海报你要知晓”“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为复工复产提供法治保障”……兵团司法局依托“兵团普法”微信公众平台和“兵团普法”抖音政务号,精心设置栏目,及时发布疫情防控各项政策措施,收集妨害疫情防控典型案例,着力推行“指尖普法”。同时,在“兵团掌上12348”微信公众号设置“疫情防控”法律服务专区,群众动动手指即可享受到便捷的公益性疫情防控法律咨询服务。该服务专区对疫情防控期间群众密切关注的合同、工资、复工、防控等热点问题,进行分类解答展示,引导群众依法保障合法权益,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第九师司法局联合该师教育局开展了“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我参与”手抄报网络活动,组织该师小白杨中学的1500余名中小学生当小小宣传员,在家里做好自身防护的同时,学习疫情防控相关知识,手写倡议书、绘制漫画、制作手抄报。短短一天,活动方就收到了1800张手抄报。

  “新冠肺炎是不是法定传染病?”“七步洗手法的步骤是什么?”近日,兵团第五师九〇团二连的工作微信群不停地弹出新消息。在九〇团司法所的宣传动员下,二连通过微信开展了为期5天的有奖普法竞赛活动。每天在微信群发布5道题,抢答迅速且正确者获胜。共有192名群众参与活动,进一步了解了我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

  面对老年群体,广播普法发挥作用。连日来,第十三师司法局公职律师刘召霞、第十师北屯市新疆瑞合律师事务所律师江婷、郑思婷等人,纷纷走进当地广播电视台及融媒体中心,宣讲疫情防控法律法规,解答听众疑问。第七师将疫情防控法律知识问答制作成音频,在辖区10个社区及12个团场循环播放,营造依法防控的良好氛围。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司法局利用网站、微信等平台加大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的推送,持续关注企业复工复产面临的实际问题,主动回应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的涉法事务需求,积极提供法律服务。

  提供精准服务防范法律风险

  “一份购买协议、一份订餐协议,现在发给你,看有没有问题。”2月25日17时许,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司法局一二五团司法所干警王中举的微信上收到两份合同初稿,发送人是一二五团党政办工作人员。

  王中举迅速对两份合同文本进行审查,提出近10条修改、完善建议,比如针对《一二五团疫情防控期间客运服务购买协议》,王中举建议:完善服务费用承担与结算情况、服务标准,进一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约定管辖法院,明确争议解决方式。

  2月21日,该师奎东农场城镇管理服务中心与当地一酒店拟签订《房间租赁合同》,相关负责人当天22时许将合同初稿发给奎东农场司法所所长王少军。王少军连夜审查,提出“明确合同签订日期”“完善加盖乙方公章”等法律意见。

  近期,像这样以“零见面”方式为团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事例,在第七师胡杨河市司法行政系统屡见不鲜。师市司法局助力疫情防控期间辖区企业复工复产,发挥“线上服务”这一特色,组织律师、公证员、司法行政干警积极开展在线公共法律服务,为团场及企业“提供精准服务”防范法律风险。

  对受疫情影响较大、复工复产较为困难的企业,师市司法局倡导司法干警主动联系,了解企业实际困难,宣传好疫情防控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企业针对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打“预防针”或提出解决方案,保障企业生产经营安全和劳动者健康安全。

  该师一二四团司法所逐一对接辖区滴灌带厂、棉花加工厂、热电厂、加油站等多家企业,为他们送去“普法礼包”。

  “眼看春耕就要开始了,联系不上刘某,流转给他的那块地可咋整呀?”2月28日,兵团第二师三十一团司法所干警接到张某的求助电话。

  干警进一步了解得知,2019年,三十一团职工张某将自己11亩果园的经营权流转给了刘某,合同期三年。近日,春耕春播全面展开,刘某却联系不上了,这下不光张某发愁,连队“两委”也犯了难:找人帮刘某修剪地里的果树,担心以后产生纠纷;不帮他修剪,又怕错过农时。无奈之下,张某向司法所干警寻求法律帮助。

  干警通过微信仔细查看了张某和刘某签订的《经营权流转合同》后,对张某及连队“两委”进行“线”上普法,向其提出相关建议。

  根据合同中双方权利义务的约定,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经营土地的情况,张某可依据该条款督促刘某积极履行合同,防止果树受损。张某或连队“两委”雇人帮刘某修剪果树后,可向刘某主张予以补偿。

  对此建议,各方均表示满意。

  第八师石河子市司法局主打H5微场景普法,第二师铁门关市司法局玩转抖音普法,第十二师司法局充分发挥“大喇叭”作用……在兵团党委全面依法治兵团委员会办公室的号召下,全兵团司法行政工作者、法律服务工作者充分利用个人微信、抖音,积极发布正能量微视频,传播涉法新闻,唱响“普法好声音”,助推各族职工群众持续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和疫情防控法治意识,助力团场、企业职工群众复工复产。

 
责任编辑:董星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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