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阴首次实现刑事案件被告人“云出庭”
2020-03-11 16:36:49
 

    中国法院网讯 (叶文成)   疫情期间,为切实保障刑事案件被告人的安全和诉讼权利,3月11日,湖南省湘阴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云间庭审”平台的作用,开庭审理了两起刑事案件。该两案庭审的特殊之处在于,审判人员和公诉人在庭审现场,采用远程视频技术,视频连线羁押在看守所中的被告人,实现“云出庭”。公诉人、被告人、审判人员,每个人面前都有一台登录了“云间庭审”平台的电脑或手机,控辩审三方能够互相看到各自头像和听见声音。据悉,这是湘阴法院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首次实现刑事案件被告人“云出庭”。

  “被告人左某,你能听清楚我讲话吗?”

  首先开庭的是左某容留他人吸毒案,为验证被告人一方的设备连接是否正常,审判长发出了上面的提问。在得到被告人肯定答复后,审判长在电脑屏幕上点击了“开庭”按钮,庭审正式开始并进行庭审直播。在完成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被告人最后陈述程序后,该案当庭宣判。被告人左某因三次在自家及自己车上容留他人吸毒,犯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接下来的刘某明开设赌场案也同样在“云间庭审”平台上顺利完成庭审。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湘阴法院负责人主动担当,靠前指挥,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工作,努力将疫情对审判执行工作的影响降低,更大力度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切实维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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