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程庭审+认罪认罚 大庆高新区法院一日审四案

2020-03-11 18:05:37
 

    中国法院网讯 (付建国)   “法官,我错了,都怪我年幼太冲动,我认罪认罚。”2020年3月10日14:20分,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聚众斗殴刑事案件,一名自首、从犯、认罪认罚的被告人马某对主审法官徐华楠这样懊悔地陈述道。

  原来,被告人马某,刚满18周岁,系一起聚众斗殴参与人之一,聚众斗殴时系未成年,即2019年5月13日,本案另一被告人段某因受刘某(另案处理)指使,纠集马某及宋某(另案处理)持刀来到大庆一小区,等候刘某的指令。意想不到的是,当晚10时左右,与刘某同行的梁某被另一伙砍伤。随后,刘某通知段某、马某等人来到现场,但因对方一伙全部离开而未能发生械斗。案发后,被告人马某向公安投案自首,后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

  庭审中,审判长徐华楠通过远程视频庭审系统,连线看守所,从而与另一被告人段某实现了隔空面对面审判。在充分保障两名被告人辩护权及最后陈述权的基础上进行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普通程序的所有必要环节。

  整个庭审秩序有条不紊,庭审视频图像、声音传送流畅,画面清晰,庭审过程被完整、清晰地录制保存下来。

  据了解,当日,高新区法院运用远程视频庭审系统还审理了其它3起刑事认罪认罚案件,罪名涉及到故意伤害、诈骗、强奸等罪名,并且做到当庭宣判2件。

  据悉,高新区法院紧密结合当前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强化“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意识,做到疫情不除坚决不退,在打好防疫战的同时,还依托智慧法院建设,在刑事审判工作中充分运用远程视频庭审系统,大力推进“互联网+审判”模式审理认罪认罚刑事案件,加快刑事审判进程,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得到了公诉人、被告人及辩护人的充分认可和高度肯定,有效防范出庭人员病毒感染风险,同时最大程度地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责任编辑:于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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