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办案质效 明确验收标准
辽宁法院迎来“审判质量、效率和司法公信力提升年”
2020-03-12 08:42:4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黄艳辉 严怡娜
 

  记者近日从辽宁全省法院院长会议上获悉,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将在全省法院开展“审判质量、效率和司法公信力提升年”活动。为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开展,辽宁高院成立由院长张学群任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确定了提升办案质量、提升办案效率、提升办案效果、加强案件监督、加强审判工作监督、全面推进信息化应用等11项分解目标和34项具体举措,制作任务清单,明确验收标准,建立报告和调度机制等。

  辽宁高院从推动专业化审判队伍建设,全面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建立发回、改判案件和再审改判案件评查机制,开展案件质量评查,严格执行院庭长办案制度,强化对下指导和落实案件责任等方面为全省法院明确具体实现路径。上级法院发回、改判下级法院案件和再审改判案件的,由作出决定的案件合议庭对原审案件进行质量评查,明确发改原因、差错情形和责任承担等事项,下级法院按照评查结果落实质量责任;省高院、中级法院逐级对下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各院组织本院各业务部门或员额法官之间重点围绕信访案件开展交叉评查,做到“两个所有”,即所有员额法官都要参加评查,评查到所有员额法官办理的案件;院庭长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严禁办简单案、串案充数,严禁顶名办案,将对院庭长办案情况实行季度通报。

  辽宁高院明确通过简化诉讼程序开展速裁的案件比例要达到当年新收民商事案件的40%,3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年底清零等具体目标。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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