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高院举办“四类案件”监管平台应用培训
2020-03-13 10:37:52
 

    中国法院网讯   为深入推进审判e管理工作,推动“四类案件”监管平台在院机关的全面应用,3月10日下午,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审判委员会会议室组织了“四类案件”监管平台应用培训,行政审判庭二级高级法官、庭领导、员额法官、法官助理共十余人参训,江西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居国屏参加。

  考虑到疫情防控需要,为避免人员过多聚集,此次培训专场面向行政审判庭进行。审管办和技术公司工程师通过PPT汇报加系统同屏演示的方式为参训同志详细讲解了“四类案件”的标记、案情汇报、院庭长监管等流程和功能,参训同志通过观看全流程的系统演示,熟练掌握了平台基本操作,取得了较好的培训效果。

  培训结束后,居院长强调,行政审判部门要充分认识“四类案件”监管工作的重要性,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案件监管,根据有关要求对在办的案件做好标识和监管工作,大力推动监管平台在行政案件办理中的日常应用。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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