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卖毒品牟利50元 男子被判拘役五个月

2020-03-13 14:36:58
 

    中国法院网讯 (刘文锋 罗兰)   近日,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贩卖毒品案件,被告人胡某被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经审理查明:2019年4月21日凌晨,胡某在南昌市一巷子内,以400元的价格将一小袋甲基苯丙胺(冰毒,约0.3克左右)和两粒甲基苯丙胺片剂(俗称“麻古”),贩卖给魏某,从中获利五十元。2019年12月8日,民警在胡某所住小区楼下将其抓获,查扣50元赃款。

  另查明:胡某于1987年2月26日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法院认为,被告人胡某的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其具有坦白情节,可从轻处罚;其具有犯罪前科,可酌情从重处罚。据此,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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