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民权:法官苦口婆心 执结一起罚金案
2020-03-14 09:04:56 | 来源:河南省民权县人民法院 | 作者:李宁 刘雪豪
 

  3月12日,经过河南省民权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陈学义苦口婆心的说服教育,被执行人王某终于履行了法定义务,将3万元罚金如数缴纳到该院执行专用账户上。

  2016年11月28日21时许,王某在没有驾驶证的情况下,醉酒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沿民权县庄周大道由东向西行驶至消防南路时,与相对方向行驶的被害人张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张某受伤。事故发生后,王某当场被公安民警抓获,并刑事拘留。经交警大队事故责任认定,王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后经民权县检察机关起诉至该院后,该院依法判令被告人王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王某拘役期满,即远赴广东省中山市打工,避而不谈罚金之事。随后,该院将此案移送执行局进行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陈学义在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时,发现王某一直在广东省中山市生活,自从事故发生后,一次也没有回过家乡。无奈此案“搁浅”下来。

  3月11日,陈学义在执行其它案件时,偶然得知被执行人王某在家的消息。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已进入决战决胜的关键时期,为避免人员接触,陈学义费尽周折,了解到王某的联系方式,遂通过电话做其思想教育工作。但王某以时间过去很久为借口,进行搪塞。

  3月12日,陈学义再次联系王某,耐心细致地向其讲解有关法律法规和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严重后果,通过苦口婆心的思想教育,王某最终承认了逃避执行的错误,并按照陈学义的要求,将3万元罚金通过支付宝转到民权县法院执行专用账户上,案结事了。

 
责任编辑:常跃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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