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昌:一“薪”为民 速执三起涉民生仲裁案
2020-03-14 09:48:08 | 来源: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法院 | 作者:涂永红
 

   3月11日,刘某、熊某、邓某三人接到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电话通知领工资款时,一大早就赶到法院,感激的说到:“你们真是及时雨呀!我们可以安心的去重新找工作了!谢谢法院!”
  打工受挫纠结申请仲裁保护
  2018年6月8日,刘某、熊某、邓某入职于深圳市某服饰有限公司在江西某置业有限公司商场专柜从事营业员工作。因产生劳务纠纷,分别向新建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019年8月,仲裁裁决:两用工公司一次性支付刘某、熊某、邓某工资差额、解除劳动关系积极补偿金、两个月工资分别为:17926.73元、13019.56元、9329.24元。某置业公司不服裁决,被新建区法院驳回。
  两公司没有按仲裁书履行,三员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线上线下齐发力拿到工资笑开颜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考虑到现在是疫情期间,从中央到省市上级法院对疫情期间审判执行案件都有明确的实施条例规定,执行法官通知被执行人后,其没有前来自动履行。通过线上网络查控,反馈的信息是两被执行人银行账户上有少量的存款,虽然不足以清偿该三起执行案,但执行法官还是立即予以冻结并进行扣划。对剩余款项,执行人员在做好防护工作后,前往被执行人某置业公司,详细告知了不履行法院生效文书的法律后果。经宣传法律,阐明利弊,被执行人很快就将剩余工资款转到了法院。
  据介绍,多年来,新建区人民法院始终将涉民生案件作为执行重点,一“薪”为民,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常跃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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