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沟通促和解 近五千万终到位
——安徽滁州中院为企业复工解燃眉之急
2020-03-17 09:33:21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周瑞平 商仑
 

3月12日,安徽省滁州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建投公司)两名负责人来到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一面印着“心系企业真诚服务 抗击疫情保障有力”的锦旗送到执行法官尹伟、王琪林手中,感谢法官在疫情防控期间尽职尽责,在最短时间内帮助企业执行到位4934万余元案款。

2020年1月16日,滁州中院立案执行城建投公司与滁州市城投国泰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投国泰公司)、江苏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工集团公司)质押合同纠纷一案。依据生效判决,城投国泰公司应支付城建投公司垫付的差额补足款4136万余元及违约金、诉讼费等,同时,城建投公司对城投国泰公司、建工集团公司质押的工程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此案刚进入执行程序,就赶上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为尽快让企业兑现合法权益,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同时减少人员外出风险,执行法官迅速启动了线上查控,冻结了被执行人城投国泰公司、建工集团公司5个银行账户,但账户余额仅有百余万元,与执行标的额相差甚远。法官进一步查询发现,二被执行人之间还有经济纠纷正在南京仲裁委仲裁,建工集团公司在仲裁期间保全冻结城投国泰公司在滁州市安投置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投置业公司)应付工程回购款,案件出现了突破口。因疫情期间不能外出执行,执行法官便用电话、微信的方式,与二被执行人反复沟通协调,释法明理,最终促使三方达成执行和解。

3月2日,执行法官组织三方当事人现场确认了此案债权数额、案件受理费、保全费、执行费等共计为4971万余元。建工集团公司同日申请解除对城投国泰公司在安投置业公司4971万余元回购款的冻结,滁州中院执行局立即在线解除对被执行人5个银行账户冻结。3月6日,执行法官成功扣划城投国泰公司在安投置业公司的应付回购款4971万余元,案件圆满执结。

“没想到在疫情防控期间,滁州中院执行局还能如此快速帮助我们执行到近5000万元案款,真是解决了我们的燃眉之急,太感谢法院了。”城建投公司负责人连声道谢。

 
责任编辑:孙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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