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提供司法保障
大连中院通报侵犯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
2020-03-17 10:25:12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李丹 马汉博
 

  在全社会抗击疫情的特殊时期,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全面梳理和总结了一年来审理的侵犯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并对相关案件的审理情况和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为疫情防控持续向好后,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2019年以来,大连两级法院审结的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呈现以下特点:一是案件数量进一步减少。2019年全年共审结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件30件,审结侵犯知识产权案件19件,同比分别下降96.7%和5%。二是涉案类型和行为趋于集中。从案件数量上看,生产、销售假药罪数量最多,共计19件,占总数的63.3%,其次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共计8件,占总数的26.7%。三是涉案销售渠道、犯罪手段多样化。除传统上门兜售、门店销售外,通过淘宝、微信等网络方式进行进货、宣传、销售等行为越来越多。四是犯罪分子呈现低龄化特征。被告人多为二三十岁的年轻人,熟练使用网络工具,大多数文化程度偏低,多为小作坊式个体经营,规模不大,以获取非法利益为目的。

  根据大连地区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件总体情况,特别是针对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一些不法分子通过生产假冒伪劣的防护产品和物资、假借防治疫病名义制售假药和劣药等手段牟取暴利的违法犯罪行为,大连两级法院通过互联网云平台,采取全程无接触远程庭审,从严从快审结涉疫情防控案件,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从严从快打击治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切实维护大连地区特殊时期生产生活秩序稳定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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