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保障工地防控物资每人每天40元标准

2020-03-17 15:28:10 | 来源:齐鲁晚报 | 作者:张阿凤
 

  16日,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发布会上获悉,目前山东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开复工率已达到89.17%,疫情防控期间增加疫情防控费,按照每人每天40元的标准计取,列入疫情防控专项经费。
  截至3月16日上午,全省12045个在建工程项目,已开复工10740个,占项目总数的89.17%,逐渐进入全面恢复施工阶段。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王玉志介绍,针对建筑工地外来人员相对集中、流动性较大的特点,2月28日,山东出台了《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十六条管理规定》,细化各项防控措施,力求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坚决避免疫情在建筑工地传播。
  保障工地疫情防控物资。疫情防控期间增加疫情防控费,按照每人每天40元的标准计取,列入疫情防控专项经费。口罩、手套、体温枪(测温计)、消毒液、酒精等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到位,易耗品储备不少于一周用量。
  据介绍,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申请在2020年6月30日前缓缴住房公积金;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申请按照企业和个人各5%的最低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受疫情影响职工,2020年6月30日前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正常还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已报送的予以调整。
  记者在发布会上获悉,3月11日,山东召开了全系统统筹推进全省住建领域疫情防控和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开复工暨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对相关工作进行再研究、再部署。
  在减轻企业负担方面,指导企业用足用好延期缴纳或减免税款、阶段性缓缴或适当返还社会保险费、减免房屋租金、加大职工技能培训补贴等优惠政策。深化银企合作,争取商业银行在授信额度、质押融资、贷款利率等方面给予支持,大力推行保证保险替代投标、履约和质量保证金,新开工的工程项目,允许缓缴3个月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结合实际适度降低商品房预售条件和预售资金监管留存比例,妥善处理延期交付等问题。

 

 
责任编辑:田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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