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宁都:以车抵债执行和解一起案件
2020-03-18 15:06:41 | 来源:江西省宁都县人民法院 | 作者:廖安生
 

  3月18日,江西省宁都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主持一执行案件,对被执行人一辆轿车进行议价,以车抵债,顺利执行和解一起案件。

  据悉,曾某与廖某系朋友关系,2017年2月23日,廖某因经商资金周转困难向曾某借款12万元,并出具了借条给曾某。后因廖某生意亏本,末能按期还款,经曾某多次催收无效,曾某将廖某诉至法院。2019年10月20日,经法院调解廖某表示愿在2019年12月30日前还清曾某借款12万元。调解书约定履行期限到后,廖某仍未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履行,曾某便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给廖某发送了执行通知书,因廖某生意亏本,负债累累,的确无力还款,便向执行法官提出卖掉他一辆轿车用来还款,然而,廖某将轿车放在二手车市场多日,因受疫情影响无人问津。

  经执行法官做工作,最终申请人曾某同意被执行人廖某用轿车抵债。为节省时间,节省评估费用,双方同意协商价格。3月18日,经执行法官主持双方议价,经协商双方议定该轿车折价11.6万元,被执行人用该轿车抵偿申请人借款11.6万元,申请人看到被执行人的诚意,念着朋友旧情,又表示放弃被执行人尚欠的0.4万元,双方握手言和,案件和解结案。

 
责任编辑:常跃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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