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施秉:互谅互让释前嫌 善意执行解民忧
2020-03-19 11:14:42 | 来源:贵州省施秉县人民法院 | 作者:张卜生
 

  战“疫”期间,贵州省施秉县人民法院以涉民生案件为重点,采取多种灵活方式开展执行工作。近日,该院成功执结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成功为申请执行人龙某追回各项损失费用35万元。

  据悉,龙某与雷某等3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乘车人龙某等人在事故中受伤,肇事车辆驾驶人龙某成在事故中死亡,经法院审理后判决龙某成家属雷某等3人在其遗产范围内承担赔偿龙某497735.9元的责任。判决生效后,因雷某等3人未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龙某向法院申请执行。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承办法官多次到被执行人家中了解情况,考虑到被执行人失去亲人不久,又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为不影响其基本生活,承办法官对被执行人名下唯一住房采取了“活封”方式,并暂缓移送评估、拍卖。近日,因疫情得到基本的控制,承办法官再次到被执行人家中做其思想工作,并现场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连线申请执行人及其律师,“面对面,背对背”给双方当事人算明细账。申请执行人得知龙某成遗产只有住房一套,即使拍卖后也不足以赔偿,并且考虑与被执行人曾是寨邻,最终双方互谅互让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被执行人只需赔偿35万元,剩余部分申请执行人表示自愿放弃。

  施秉县法院在该案的执行过程中,法理上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充分考虑到被执行人的现实困难,最大程度保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最小限度对被执行人唯一住房采取“活封”方式。情理上承办法官采取“算明细账”“面对面,背靠背”等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软”方式做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最终申请执行人得到了最优化的赔偿结果与人情,而被执行人保住了唯一的住房,双方“隔阂”解开了,案件也圆满的执结了。

 
责任编辑:常跃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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