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写裁判文书三法
2020-03-21 09:38:48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楚仑
 

  作为司法辅助人员,法官助理承担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协助法官草拟裁判文书。但裁判文书撰写是一项技术活,考验的是硬功夫,作为法官助理战线上的一名新手,笔者就协助法官撰写裁判文书谈三点感受。

  一是丰富知识储备,做到准确找法。《要件审判九步法》中提到,法官审理案件和撰写裁判文书在固定权利请求基础之后,首先要做的一项工作就是确定请求权基础规范和抗辩权基础规范,其指向的都是实体法律规范。根据司法三段论的裁判模式,法律规范作为裁判大前提,无疑也是首先需要确定的内容。基于此,法官助理必须要丰富自己的知识储备,补齐法律知识短板,将知识学在心里、用在实践,从而做到准确找法。而随着审判专业化的发展和队伍专业化的建设,实践中各个审判组所审理的案件类型相对比较固定,此种情况下法官助理就应该结合所审案件类型进行重点学习,然后再以点带面,逐步向外围知识圈辐射,不断提高学习的广度和深度,稳步提高自身业务综合能力。当然,找法包括实体法律规范和程序法律规范,对此要同等重视,绝不可顾此失彼。

  二是善于思考归纳,总结裁判方法。有些法官助理在撰写裁判文书时会有畏难情绪,这是因为恐惧源于未知。犹如行军打仗,倘若战前对对手一无所知或知之甚少,两军对垒前自然会心里犯怵,反之若能做到知己知彼,战前自然会临危不惧,掌握主动权。撰写裁判文书也多有相似,假如动笔前已经有了裁判思路,那么后续工作就会游刃有余,当然这并不容易,笔者以为可以通过思考和归纳,总结出并逐渐熟悉一类案件甚至具体到一种诉讼请求的裁判方法,避免在林林总总、形形色色的个案面前迷失方向。比如,可多研读已有的裁判文书,归纳出一类案件中原告通常会提出哪些诉请,被告又会作何抗辩,法官支持或不予支持这些诉请或者抗辩的理由又是什么,从而掌握住法官的裁判思路和裁判方法,熟悉通常运用的一些法律规范,为今后撰写裁判文书提供参考和指导。

  三是熟悉行文逻辑,掌握方法技巧。裁判文书有自己内在的逻辑脉络和结构要求,必须要做到准确规范,避免出现混乱无序的状况。比如从宏观层面看,审理查明部分就不应该出现裁判说理的内容,就不可在此部分对当事人的不同陈述给予评判。同样,审理认为部分也必须是根据查明的法律事实,结合法律规定展开说理,不可出现前文尚未认定的事实,或者在该部分对事实进行新的认定。从微观层面看,以合同纠纷案件为例,首先便要解决和明确的就是合同效力问题,需要法官依职权进行认定。就方法技巧而言,比如说理部分要确保全面准确、主次分明、详略得当,不可眉毛胡子一把抓。具体而言,说理必须围绕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等争议焦点进行,这是审理和裁判文书撰写都应该聚焦的主线,必须紧紧抓住,如此才能保证不偏方向、不离主题。反之,对于非争议焦点,或者对案件审理和裁判结果影响不大的细枝末节的问题,就不必花费太多笔墨进行阐释。所以,优秀的裁判文书不一定要讲得多、讲得细,但必须要讲得实、讲得准。


 
责任编辑:于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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