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金县村委会财物惨遭殃 小偷屡次盗窃终落网

2020-03-23 08:39:55
 

    中国法院网讯 (姚茂)   为了钱财不惜手段,小偷连村委会办公财产都不放过。近日,贵州省织金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盗窃案,被告人张某虎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责令其退赔被害人的经济损失。

  经查,张某虎曾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于2018年4月5日刑满释放。为筹集毒资,2019年8月以来,张某虎多次盗窃织金县马场镇某村委会办公室财物,包括1台DONGMU牌功放机、3个彩兴牌双层不锈钢蒸锅、1台海尔牌液晶电视机和1台TCL牌液晶电视机等物品。此外,张某虎还在该镇某村委会办公室旁的挖掘机上盗走1个骆驼牌电瓶,在某村公路旁的油罐车上盗走2个黎山牌电瓶。以上财物价值共计人民币3172元。

  因张某虎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法院综合其累犯、坦白、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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