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酒后驾驶无号牌摩托车 男子被判处拘役

2020-03-23 16:38:49
 

    中国法院网讯 (郭林)   3月23日,四川省屏山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危险驾驶案,并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进行网络直播,一审判处被告人张某拘役一个月五日,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2019年9月27日凌晨1时许,张某酒后驾驶无号牌普通两轮摩托车,行驶在屏山镇汇龙路鸿正国际外路段时,被民警查获,经现场酒精检测结果为139mg/100ml。经鉴定,张某血液中检出乙醇成分,浓度为150.91mg/100ml。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构成了危险驾驶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寄语:今年3月13日,荆州一男子酒驾撞死援鄂医生事件传遍网络,让人即悲痛又愤怒。再次警醒大家,生命只有一次,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不仅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家人、对社会负责。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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