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百余人钱财九百余万元 被告人获刑十五年

2020-03-24 09:12:30
 

    中国法院网讯 (叶俊梅)   近日,河南省新蔡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特大诈骗案件,涉案金额达900余万元,涉案被害人达百余人,社会影响极其恶劣。新蔡县法院在经过两次开庭审理后,依法判处被告人龚某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并责令其退赔违法所得700余万元。

  龚某某他本做地板砖生意,但苦于赚钱少,便挖苦心思诈骗他人钱财。2016年下半年至2017年2月。份,龚某某捏造事实谎称自己能以每套房子42000元钱的价格,买到职工之家小区的房子,骗取孙某某等人的信任,孙某某等人便向其亲戚、朋友告知龚能办理公租房,有五人为中间人大量收款(现金和转账),中间人再转交给龚某某。

  龚某某收到中间人转交的大量现金和转款后,给中间人出具所谓的机打条,为给自己以后逃脱罪行,龚某某早有预谋,即其所打收条一律是一个机打格式,即不写自己的名字,只有购买人名字、收款数额,公租房所在第几号楼、几单元、楼层和具体单元户。因众多的被害人迟迟不见所谓的公租房到手,便让中间人退钱,龚某某再次骗中间人,先把机打条交给龚,再退款,所以造成众多被害人将收条交出而没有退款的现象,龚某某共诈骗房款700余万元(已扣除龚案发前退还的200余万元)。

  新蔡县法院审理后,根据被告人龚某某的犯罪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有道是多行不义必自毙,被告人龚某某不是想着依靠自身的劳动自食其力,而是想是搞歪门斜道甚至走上犯罪道路去诈骗他人钱财,最终让其走上不归路。此案的100多名被害人的遭遇也再次说明,遇事应当先咨询有关部门问清情况,依照法定途径追求自己合法权益,切莫上当受骗。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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