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素模式 当庭宣判 一审终审
北京通州法院小额诉讼批量“云审结”
2020-03-24 10:01:12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赵岩 赵一阳
 

  3月16日下午,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结6起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件,庭审通过“北京云法庭”平台在线进行,采用要素式审判模式,实现当庭宣判,适用小额诉讼程序一审终审,当庭出具令状式判决书,在线电子送达双方当事人。

  原告系通州区某小区业主,于2013年在被告房地产开发公司购买6套商品房,被告未在房屋交付之日起720日内办理房屋产权证,原告以被告违约导致逾期办证为由,诉至通州区法院要求被告支付6套商品房逾期办证违约金。

  主审法官宋剑涛作为案件承办人表示,该批案件标的额都在5万元以下,虽然被告对违约事实不予认可,并且对此前的同类判决提起了上诉,但上诉案件均已维持一审裁判结果。结合生效判决,经审查,他认为该类案件属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双方当事人争议不大的案件,应当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

  “虽然小额诉讼程序不是新生事物,但实践中存在适用率不高等问题。为了确保当事人充分理解本次改革要点,积极配合适用,我们对排查出应当适用的案件,及时与当事人沟通并发放小额诉讼程序告知书,让当事人充分理解制度规定并保障当事人适用的异议权。”宋剑涛说。

  宋剑涛介绍,在庭审前,法院指导当事人填写了案件审理要素表,让案件事实和争议焦点在开庭前清晰可见。庭审中,结合要素表,法官直接围绕诉讼请求和争议焦点进行要素式审理,确保案件一庭审结、当庭宣判。与以往的当庭宣判延期领取判决书不同,法官通过要素式裁判文书自动生成功能,很快就做好了6份令状式判决书,并通过北京法院送达一体化平台,一键完成了判决书的电子送达。“虽正值疫情防控期间,我们广泛应用‘北京云法庭’平台‘隔空’审判,实现隔离疫情不隔离正义,降低风险不降低速度!”宋剑涛说。

  通州区法院民三庭负责人晋怡介绍,该院充分利用在“多元调解+速裁”工作中的先发优势,有效整合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中的多项改革措施,打出提速“组合拳”,有效降低当事人参与诉讼的时间成本和交通成本。同时,在多元调解工作中优化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完善诉非对接机制,培育和发展多元化解纷力量,为当事人提供更为多元的解纷渠道。

  据了解,近两周,通州区法院利用小额诉讼程序已经高效审结民商事案件200余件,案由涉及物业供暖、买卖借贷、商品房预售、劳动争议、抚养费追索等多类纠纷。

 
责任编辑:杨智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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