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阿法院视频连线看守所 法官“隔空”作判决

2020-03-24 15:01:28
 

    中国法院网讯 (王希玉 沈焕平)   近日,山东省东阿县人民法院刑庭法官赵艳丽通过网上庭审系统,以远程开庭的方式,对被告人宋某涉嫌盗窃罪一案进行审理。和以往刑事案件审理不同的是,这次庭审公诉人在检察院,被告人在看守所,双方通过实时视频参与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宋某伙同他人秘密窃取电动三轮车一辆,涉案价值4000元,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过程中,该院法庭内两台显示屏显示着审判人员、公诉人、被告人,根据庭审过程中各方的发言自动切换,音视频通过数字设备和远程音视频传输设备,在法庭、检察院和看守所内实时传输,整个庭审过程控辩双方的意见得以详尽阐述。庭审结束后,庭审笔录通过网络传至看守所打印,并交由被告人宋某核对签字。

  综合考虑被告人宋某系累犯及积极退赃的情节,法院遂当庭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宋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刑事案件实现远程审理后,无需将被告人提押至法院,让参与审理的各方不接触,降低了押解被告人的安全隐患,降低了疫情防控风险,保障了干警和被告人的安全,真正实现了疫情防控下司法审判的公正和效率。”办案法官赵艳丽深有感触地说。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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