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民权:收到执行款 感谢人民好法官
2020-03-24 15:56:28 | 来源:河南省民权县人民法院 | 作者:李宁 刘雪豪
 

  “一下给俺转来9.8万元,您真是人民的好法官!以后俺就安心在家锻炼啦。”3月23日,看着河南省民权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郑杰转来的9.8万元赔偿款,乔某眼含泪花,在微信上这样回复道。

  2018年10月11日19时许,吃过晚饭外出遛弯的乔某,骑着两轮电动车刚经过路口,就被同村开着货车的方某撞翻在地,不省人事。后经医院抢救治疗,虽然转危为安,伤愈出院,却落下了六级伤残。经当地交警大队事故处理认定,乔某负事故主要责任,方某负次要责任。乔某出院后,在与方某协商赔偿医疗费用时,双方发生分歧。在多方调解无效后,乔某将方某诉至民权县法院。该院经审理,2019年6月13日,依法判令被告方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乔某各项损失9.8万元。

  法院判决生效后,乔某与方某还是纠结不清,一个是要求按照法院判决进行赔偿,一个是说都是同村邻居,既然事故发生了,但再追要过多的钱,不应该。

  在双方相互僵持不下的情况下,2019年1月12日,乔某申请强制执行。

  申请执行人乔某与被执行人方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郑杰在向被执行人方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各种法律文书时,明确告诉方某,“你和乔某都是邻居,况且,乔某落下了伤残,责任事故虽然你不输理,但是,毕竟乔某伤势太重了,要将心比心,换位思考,想想你让别人撞伤了,该怎么办?”

  孰料,进入执行程序不久,一场来势汹汹的新冠肺炎疫情迅速蔓延开来。郑杰按照该院院党组的安排,到脱贫攻坚联系村负责疫情防控工作。随着疫情好转,前不久,郑杰又重新回到执行岗位上来。

  郑杰回到岗位后,就克服各种困难,马不停蹄地开展起执行工作。一个案件接着一个案件,通过电话、微信和网上办案系统进行行动。但在与被执行人方某联系的过程中,方某总迈不过“乡邻”这道坎,并通过朋友向郑杰诉委屈。因此,郑杰把方某作为工作的重点,通过电话、微信,不断对其进行思想教育和普法宣传工作。

  经过郑杰的不懈努力,3月23日,方某终将9.8万元赔偿款转给了郑杰,郑杰随后又转给了乔某。收到执行款,乔某高兴万分,当即给郑杰回复,表示感谢。

 
责任编辑:常跃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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