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制造交通事故180余起 骗赔近30万元

杭州下城区法院审结一起“汽车碰瓷”诈骗案

2020-03-24 15:58:50
 

    中国法院网讯 (余建华 夏法)   日前,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判决一起“汽车碰瓷”诈骗案。

  2018年3月13日晚上,陈先生驾车正准备变道,可是猝不及防,后方一辆出租车猛地冲上来,两车刮擦。

  出租车司机孙某一下车就气势汹汹地让陈先生负全责,还拿出两部手机,说是刚才碰掉下来摔坏了。更可疑的是,自己的车只有轻微刮蹭,可对方却是整个右侧都有刮伤。因为没有证据,保险公司定损后,陈先生总共赔了对方近8000元。

  孙某从2017年下半年开始“碰瓷”,以车损、误工费、身体损伤、车内手机损坏等为名,从对方车辆驾驶员或保险公司处骗取赔偿款,屡屡得手。

  夏某开出租车也有七八年了,他和孙某2017年在一家汽修店认识后,也开始“碰瓷”谋利。多数时间,夏某自己“单干”,有时也邀请孙某一起出去“逛一圈”,相互配合。

  2018年11月8日下午,夏某开着出租车,孙某驾驶一辆桑塔纳紧随其后,行驶到人流量较大的路口,夏某找准时机,一脚油门加速冲了上去,一头撞在了即将变道车子的右后侧。

  下车后夏某凶巴巴地要对方负全责。孙某则把桑塔纳直接开到两辆车前方停下,他一边劝夏某不要太凶,一边劝对方司机不要报警。“私了吧,交警来了还要处罚,报了保险明年还要加保费,不划算的。”

  后向对方索赔1600元,两人拿到钱后私分。

  孙某、夏某两人撞车后,伤痕很小的一般不去修,确实要修的就去陈某的汽修店,无论修了没修、修多修少,陈某都按保险公司定损金额代开发票,赚取5.5个点的差价。“做我们这行的都知道,他们是‘碰瓷’骗保的,经常同一个部位刮擦多次后才来修。”陈某供述道。

  2018年12月,警方在日常交通事故报警回访中,收到多人反映某出租车司机存在“碰瓷”嫌疑,随即立案,并于2019年3月将三人相继抓获。

  2017年6月至2019年3月,孙某、夏某驾驶机动车“碰瓷”,共制造交通事故180余起,骗取赔偿款近30万;陈某在明知两人“碰瓷”的情况下,为受损的机动车提供修理服务,提供维修发票供两人索赔,提供自有轿车给孙某驾驶“碰瓷”等。

  法院审理后认为,上述三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应当以共同犯罪论处。结合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犯罪事实、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最终判处被告人孙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45000元;被告人夏某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33000元;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5000元。

  法官提醒

  行车路上如果遇到“碰瓷”,首先要及时报警,不要“私了”。“碰瓷者”一般都做贼心虚,一旦报警,“碰瓷者”往往因担心被查出持续作案而放弃“索赔”,息事宁人。其次,“谢绝”好心人的调停。“碰瓷者”有时会结伙作案、相互配合,还会虚张声势以引起路人的注意,以此来攻破司机的心理防线。最重要的一点,行车务必遵守规则。当开车至转弯处或者变道时,一定要集中精力、注意观察前后方车辆,不要随意变道,行驶途中务必与前车保持安全车距,这样即使“碰瓷者”故意急刹车,你也有足够的时间缓冲。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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