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萍乡:疫情期间强制执行依法保障民工权益
2020-03-24 16:07:43 | 来源: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 | 作者:刘锦超
 

  疫情期间,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通过电话劝导顺利执结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成功保障了申请人合法权益。

  秦某是某陶瓷公司的员工,在工作期间被公司辞退并且还有工资未支付给秦某。秦某要求公司赔偿,公司却迟迟不予答复。秦某便起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陶瓷公司将分两次将工资支付给秦某。两个月后,秦某迟迟未收到工资款,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陶瓷公司电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执行法官电话与公司负责人漆某沟通,从情理和法律层面劝导漆某。执行法官向负责人耐心分析利弊,告知其作为企业应该有自己的社会责任感,员工工资作为劳动所得应当支付,如果公司不履行法定的给付义务法院将会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强制执行措施,公司的发展势必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经过执行法官情理结合的悉心劝导,公司负责人漆某倍感认同,认识到自己错误。当天,某陶瓷公司就将迟迟未兑现的赔偿款47000元转至法院执行账户。

  至此,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常跃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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