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中院:耐心调解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系列案件

2020-03-25 15:05:46
 

    中国法院网讯 (高辛冉)   “开发商就是违约,我不同意收房”“他们延迟交房,就是应该赔偿”“我们未及时交房,是因为环保督查,是不可抗力”……在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五审判法庭里,当事人双方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唇枪舌战,互不相让。该院民三庭全庭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齐上阵,化解了一批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据了解,这批案件是57件房屋买卖合同案件,涉及到购房者90余人,开发商均是涡阳县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双方因延迟交房导致的违约金争议而诉至涡阳县人民法院。

  涡阳法院一审判决后,购房者不服,纷纷上诉到市中院。市中院原定于2月份集中审理,但因疫情影响,延期至3月中旬分批开庭审理。开庭前,法官多次与双方律师和购房者代表电话沟通调解,均未果。

  3月12日,第一批案件开庭时,经过合议庭一上午的努力,购房者代表、双方律师终于初步达成调解协议。但当天下午,购房者代表、律师与全体购房者沟通时,部分购房者不同意调解方案,案件暂时陷入停滞。

  16日,第二批案件如期开庭,有多名当事人到庭。法官抓住这个有利时机,以相似案例为切入点,平衡各方利益,双方终于在调解协议上签字,圆满完成这57个案件的调解工作。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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