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永新:被执行人“一贫如洗” 调解促“执结”
2020-03-25 16:56:54 | 来源:江西省永新县人民法院 | 作者:高海春
 

  “在这个案件执行过程中,感觉特别无助”。执行局周法官这样描述到,被执行人宋某憨厚老实,家里一贫如洗,没有一样像样的家具,而申请人樊某的父亲被撞成九级伤残,心疼父亲的樊某决心不拿到赔偿款誓不罢休。而就这样一个案件,在所有执行干警都认为这个“执行不能”的案件,却在江西省永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努力下,顺利执行完毕。

  2018年9月,樊某的父亲像往常一样在路边散步,天空些许灰暗,宋某骑着一辆无牌无证的破烂三轮车,在未打开照明的情况下,失手将樊某的父亲撞倒,随后被害人送往南昌某医院救治50余天,性命算是保住了,但被害人从一个健健康康的人变成生活无法自理、言语无法交流的病人。经鉴定,被害人评定为九级伤残。事故发生后,被告分文未付,态度冷漠。无奈,樊某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被告承担各项损失共计6万元。

  “我不同意调解,我父亲伤成这样,还要我让步,你们有没有同情心…”申请人樊某特别的激动。执行法官周某立即传唤宋某,并多方打听到宋某家境非常贫寒,平时打点零工补贴家用,根本没有存款。樊某要求拘留,但是经查被执行人宋某有严重的高血压,还患多种疾病,根本不适合拘留。此刻,周法官意识到此案是典型的执行不能案件。

  申请执行人要钱,而被执行人偏偏家境贫寒,没有履行能力,这起案件对他而言,无异于一场极大的挑战。

  经过反复的思虑,周法官认为,只能通过调解才能找到突破口。既使执行不能,也要拼尽全力,为申请执行人做最大努力。于是,在随后的执行过程中,他多次约谈双方当事人,从情理法理入手,让当事人换位思考,寻找解决办法。

  “你看,这是被执行人家庭条件的照片,简直就跟废品站一样,我们也在努力查找被执行财产……”这是周法官在调解过程中就被执行人家庭情况如实说到。

  “事已至此,我也感受到了你们法院的热情,不能因为钱,要了人家的命……”樊某终于同意让步。随后被执行人也说到“他父亲变成这样,毕竟是我造成的,我不能一分钱也不给,我一定想办法筹钱……。”

  终于,在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宋某答应赔偿樊某4万元,案件得到了完美“执结”。

  在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大背景下,永新县法院穷尽一切措施促进案件执结,并时刻不忘司法为民理念,在执法“无情”的同时兼顾善意执行的“有情”,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责任编辑:常跃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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