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存货且无货源发布大量口罩销售信息

湖南永兴一被告人因诈骗购货定金获刑半年

2020-03-26 09:56:13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何伦波 李果
 

  无存货且无货源的情况下,通过微信网络平台发布虚假销售信息,骗取微信好友购买口罩的定金。3月25日,湖南省永兴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曹某诈骗购买口罩定金案,并当庭宣判,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曹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依法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5000元,返还被害人。

  法院经审理查明,自2020年2月2日以来,被告人曹某在无存货且无货源的情况下,通过在微信网络平台购买相关口罩图片,在微信朋友圈、微信口罩交流群发布大量口罩的虚假信息。微信好友李某、王某看到相关信息后,先后通过微信转账支付购买口罩的定金2000元、3000元,共计5000元。被告人曹某收到定金后,没有积极购买口罩,在被害人催促发货时无货可发,便将被害人微信立即删除。骗取的钱款均被曹某用于还债和日常开销。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曹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疫情防控期间,假借销售用于疫情防控的口罩的名义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曹某在疫情防控期间假借销售用于疫情防控的口罩的名义骗取他人财物,应从重处罚;被告人曹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系坦白,自愿认罪认罚,通过家属退缴违法所得,预缴罚金,依法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杨智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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