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拘禁致他人跳楼死亡 男子获刑十年

2020-03-27 10:32:46
 

    中国法院网讯 (罗兰)   为开展传销活动,以需要装修工为由将老乡骗到身边,从而对其实施非法拘禁,造成了其跳楼惨死的悲剧。近日,福建省沙县人民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处梁某有期徒刑十年。

  2010年4月下旬,梁某同王某、李某等八人(另案处理)到福建沙县城区开展传销活动。5月16日,梁某以做装修工程为名将老乡蒲某骗来沙县,并将其安排到某集资楼中传销活动点看管。当晚20时许,蒲某来到传销活动点后,被实施严格的看管制度,限制外出。次日早晨,蒲某见王某准备外出时,便也要求外出,蒲某被阻止双方发生了争执。王某见此情景遂打电话告知李某。李某过来后对蒲某训斥一番,同时,交代在场的人员加强对蒲某的看守,并派黄某从别的传销活动点过来参与看管,又令裴某向蒲某讲课进行“洗脑”。当日10时许,蒲某乘众人不备,从被看守的房间窗户内跳楼而下受伤,医院抢救无效死亡。2019年10月12日,梁某在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梁某伙同他人为发展传销人员,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并致一人死亡的结果,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非法拘禁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梁某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梁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属坦白,可以从轻处罚。在本案审理过程中,被告人梁某能自愿认罪,可以酌情从轻处罚。依照《刑法》相关规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于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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