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网上执行再升级 有“调”不紊解纷争

2020-03-27 11:29:00 | 来源: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疫情发生以来,深圳智慧法院在法院执行工作有大作为,通过远程视频连线,突破疫情的种种阻隔,让执行不便、不能变成了方便和可能,更好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宅家操作指尖跳动“一站式”

  申请执行人蔡某与被执行人曾某抚养费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未支付2020年1月、2月婚生子的抚养费,申请执行人蔡某于2020年2月27日通过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进行网上立案。

  执行法官接收案件后,当即通过办案系统向被执行人曾某发出执行通知短信。被执行人曾某收到短信后主动联系法院,表示已在接收短信前支付完毕涉案抚养费。执行法官要求曾某将付款凭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发送至法官电子对公邮箱,收取邮件后执行法官电话联系申请执行人进行核查并制作电话办案记录,在确认履行情况属实后于当日依法予以结案。

  隔空对话线上和解显温情

  2020年深圳南山法院新收了一起特殊案件,申请执行人高某是湖北人,正在湖北居家隔离。其与被执行人深圳某科技公司发生劳动争议纠纷,深圳市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对该案作出的仲裁调解书已经生效,被执行人应于2019年12月31日前向申请执行人支付2019年6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的工资8922.11元,却始终未支付。

  案件执行立案后,被执行人主动联系申请执行人高某,表示其受疫情影响,公司经营困难,愿意分三期支付调解款。高某身处湖北,执行法官在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后决定利用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管理平台进行线上和解。

  执行法官、书记员和双方当事人按期线上会见,经线上审查和解内容和听取和解意见后,双方当事人完成和解协议、和解笔录的线上电子手写签名签章,后书记员将和解协议、执行笔录、执行过程录像下载存档,该案顺利执结。

  掌上领款当事人连声称赞

  3月2日15时,深圳龙岗法院执行法官利用深圳移动微法院在线为一宗恢复执行的案件当事人办理了领款手续。

  申请执行人刘某与被执行人纪某、黄某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两被执行人应向申请人支付赔偿款26000余元。2020年1月,法院查询到被执行人黄某有财产后,立即采取执行措施,将全部款项执行到位。

  疫情爆发,申请人滞留老家无法现场办理领款手续。3月2日,承办法官和申请执行人同步登陆深圳移动微法院,通过多方视频通话,承办法官在线核实了申请执行人的身份信息、收款账户信息,并同步制作领款笔录,随后法官将执行笔录上传,申请人进行线上电子签名确认。领款手续结束后,申请人在线向法院申请结案。

  巧用平台线上和解、送达均不误

  深圳宝安法院利用网上执行和解“庭审”,执行完毕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同时在网上向承办法官致谢。

  申请执行人卢某与被执行人车某在房屋买卖期间,因深圳调控政策变化,导致房产无法过户,产生纠纷,法院判决车某返还卢某定金29万元及利息。车某认为自己并无过错,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依法查封了车某的房产,拟进行评估、拍卖,用于申请执行人受偿。

  经承办法官黄少辉多次沟通,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初步和解意向,但受疫情影响,双方无法前往法庭签署和解协议、办理领款。

  黄法官马上联系法院信息中心支持,选定广东诉讼服务网,借助网上庭审功能,组织双方进行线上执行和解。双方在线上达成了分期还款和解协议,履行期间暂不处置被执行人房产。申请执行人通过线上办理了领款手续。

  执行和解达成第二天,法院便通过广东诉讼服务网对相关法律文书进行了电子送达,当事人即刻签收,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深圳智慧法院以其独特优势,既为法院工作提供高效的信息服务,也为当事人参与诉讼创建便捷渠道,不仅在疫情期间作用显著,也将在今后工作中大有作为。

 
责任编辑:常跃旺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