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老人跌倒身亡 家属诉护工、家政公司索赔45万余元

2020-03-30 08:32:29
 

    中国法院网讯 (白鹭)   因认为护工未尽到护理义务,导致王老太跌倒受伤后不治身亡,老人的子女将护工韩某及北京某家政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韩某及家政公司赔偿死亡赔偿金、医药费、护理费、丧葬费等相关费用共计45万余元。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王老太家属诉称,因老人行动不便,为更好地照顾老人,其与韩某及家政公司签订了家政服务合同。根据合同约定,由韩某为老人提供护理和家务服务。上述合同签署后,2019年6月10日下午,韩某带老人下楼遛弯时,未尽到护理义务,导致老人跌倒受伤,后被送到医院不治身亡。

  原告王老太家属认为,韩某在提供老人护理服务时,未充分预见老人可能出现的危险,致其受到人身伤害不治身故,家政公司作为韩某的雇主,理应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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