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集团老总诈骗 一“95后”获刑三年

2020-03-30 09:15:11
 

    中国法院网讯 (刘燚)   一“95后”冒充垫江县某集团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徐某某,多次虚构给其法拉利轿车加油、请客吃饭、做手术等事由,骗取被害人王某8万余元。近日,重庆市垫江县人民法院审理这起诈骗案,被告人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经审理查明:2019年6月,徐某在“快手”APP上认识王某后,自称是垫江县某集团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徐某某,在取得王某信任后,多次通过微信以给自己的法拉利汽车加油、请客吃饭等理由,骗取被害人王某的钱财。期间,徐某冒充徐某某父亲、母亲,以被害人王某的账号被徐某某拉进集团黑名单需要花钱操作、转账到一定金额就多还钱、徐某某父亲做手术需要钱为由,骗取被害人王某钱款,徐某共计骗取王某人民币8万余元,用于网贷还款、游戏充值、主播打赏等个人消费。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结合其具有的如实供述、认罪认罚等情节,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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