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法检联合发布风险提示 保障安全生产工作

2020-03-30 16:34:52
 

    中国法院网讯 (傅树朝 郑永忠)   3月27日,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三明市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违反安全生产行为法律责任的风险提示》,

  从违反安全生产行为涉及的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犯罪、职务犯罪等四大类型,发布常见23条罪名及最高刑罚的风险提示。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摆到最重要的位置,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提高依法生产经营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三明市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开展,发布该《风险提示》。

  《风险提示》梳理了企业、个人生产经营过程涉及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重大责任事故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等犯罪风险,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涉及的贪污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等犯罪风险,旨在提示企业、个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切实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促进本地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于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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