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醇酒业有限公司及关联公司合并重整案

2020-03-31 22:05:34 |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案情简介

  江苏苏醇酒业有限公司原为生产白酒和消毒用酒精等产品的股份制企业,由于市场行情变化及经营不善等原因导致资不抵债,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法院于2018年6月25日裁定该企业及其两家关联公司适用实质合并破产重整。2019年12月2日,法院裁定批准该企业重整计划,并预留监督期两个月。

  在监督期内,正处当地疫情防控关键时期,为确保重整计划顺利执行,法院多次实地走访监管,对企业重整计划执行过程中存在的股权变更、项目审核、环境整治、用工组织等多个问题进行调研并及时协助解决。同时,对企业信用记录修复、银行贷款获取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跟进,切实消除企业后顾之忧,全力助推企业安全生产、合法经营和足量供应,保证防疫物资尽快驰援战“疫”一线。

  其间,法院还针对该企业在疫情期间遇到的劳动用工等法律问题进行解答,向企业就疫情期间如何规范、合法生产经营提出了法律意见和建议。日前,该企业日产酒精110吨,自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以来已向防疫一线供应消毒用酒精2000余吨,极大缓解了一线防疫的物资需求。

  典型意义

  本案是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帮助困境企业恢复生产经营能力的典型案件。法院批准企业在重整期间进行试生产,全力保障尚具潜质企业破茧重生,使得破产重整与企业试生产同步进行,保证破产重整无缝衔接、平稳过渡。

  在监督期内,法院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深入企业,为企业复工生产排忧解难,体现了人民法院在疫情防控期间的司法担当,为辖区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发展营造了高效优质营商环境,用精准的司法服务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孙溯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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