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地铁文明”需要“两手抓”
2020-04-01 09:20:23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廖卫芳
 

  《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组织与服务管理办法》4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规明确,乘客不得在地铁警铃鸣响时强行上下车,不得携带有严重异味、刺激性气味的物品进站乘车,不得在列车内进食(婴儿、病人除外),不得使用电子设备时外放声音等。

  眼下,地铁已成为许多市民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但一些不文明的“地铁旧习”也随之出现,诸如强行上下车、列车内进食、大声喧哗等等。这些“地铁旧习”不仅有损文明形象,破坏地铁乘车环境,而且极易影响地铁运行安全。可以说,治理“地铁旧习”已是势在必行。

  笔者以为,要治理类似的各种“地铁旧习”,不妨采取“两手抓”。一方面,要提升广大乘客的“文明自律意识”。通过正能量的传播和宣传,让文明自律意识根植于每一位乘客的心中,从而让“文明乘坐地铁”成为每一位乘客的一种自觉行为。另一方面,需提醒和处罚并用。对肆意在地铁车厢里进食、大声喧哗、大声接听手机、大声播放音乐和视频等不文明行为,地铁车厢管理人员需给予“温馨提醒”,而对于那些“屡劝不改”的乘客不妨采取列入“黑名单”的处罚机制,让其付出“沉重的代价”,倒逼其遵规守法,切实履行公共场所文明公约。

  地铁车厢是一个公共场所,每一位乘客在乘坐地铁时,要时刻记得把“文明”一同带上,让“文明乘坐地铁”成为一种素养,并使之成为城市文明的一个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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