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天巧解3.5亿大案
广州中院线上高效化解金融纠纷
2020-04-01 09:42:01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彭勇 万鹏 刘莹莹
 

  “太感谢了,没想到过亿的案件也能成功调解,没想到这么便利可以全程线上办理,更没想到35天就能办结”。一方当事人在签收电子版裁定书后打来电话向法官连连致谢,直言三个“没想到”。

  近日,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托在线纠纷多元化解平台,仅用时35天,就顺利调解了一桩标的额达3.5亿余元、涉及多方担保连带责任的合同纠纷案件,将疑难复杂案件妥善化解在诉前。

  本案中,甲方与乙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甲方将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支付约10亿的对价,另外七方当事人作为担保方为乙方提供担保。乙方在约定期限届满后未及时履行支付义务,甲方于2020年1月10日向广州中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广州中院审查后,依法裁定对乙方名下3.5亿元财产采取财产保全措施。2月3日,甲方通过广州法院综合网上立案平台正式提起诉讼,要求乙方支付约定款项,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

  广州中院收到材料后,对案件事实和争议焦点进行了梳理,认为该案虽然标的非常大,但是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可以尝试先行调解。在征求各方当事人同意后,2月20日将案件以“民诉前调”字号立案,推送至广州法院在线多元化解纷(ODR)平台。

  2月21日,广州中院的专职调解员通过ODR平台将案件委派给广州市金融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3月16日,广州金调委组织各方在ODR平台进行调解,并达成了调解协议,后向广州中院提出司法确认申请。

  3月23日,广州中院就该司法确认案件进行“线上+线下”听证,除三方当事人现场参加听证,其他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和调解员均通过微信线上参与听证。合议庭经过讨论,认为申请人达成的调解协议,符合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法定条件。次日,广州中院作出裁定,确认该调解协议有效。当天,法院通过微信小程序将裁定书线上送达给各方当事人。

  “本案采取委派特邀调解机构诉前调解及调解后予以司法确认的纠纷化解新模式,历经网上立案、在线委派调解、在线调解、在线司法确认听证、电子送达裁判文书,整个过程在线一气贯通,避免了传统诉讼模式下的答辩、举证、开庭、一审、二审等程序,审理周期大大缩短。”广州中院立案庭庭长钟育周表示,“若3.5亿元标的纠纷进入诉讼程序,单诉讼费用就高达180万元,而诉前联调不产生任何诉讼费用,仅此一项就大大降低了当事人纠纷化解成本,真正实现了司法为民。”

  据统计,自2020年3月9日广州法院与广州市金融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诉调衔接机制以来,全市法院共委派金融纠纷诉前调解21件,其中成功调解17件,调解成功率81%,涉及标的额3.57亿元,优质高效化解各类金融纠纷,为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杨智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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