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五中院:三天执结9000万元 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2020-04-05 10:13:51 | 来源: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感谢法院快速审理并执结案件,我公司给你们寄了一面锦旗,请注意查收。”
  3月30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助理栗宏豪连续接到一起执行案件申请人和被执行人双方代理人的来电,对方表示寄来了锦旗和感谢信。
  位于湖北武汉的中国某核工业公司申请执行重庆某房地产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一案,因涉案金额巨大、案情复杂、各方关注度高,在案件审理阶段即历经多次调解和五次财产保全。
  考虑到防疫背景下涉案双方企业性质、发展状况及复工复产需要,3月25日,重庆五中院执行事务中心受理此案后快速反应,合议庭立即开展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执行方案。
  根据当事人诉求、财产梳理情况及案件特点,合议庭快速研判案情重点后决定,保留足额可供执行财产后优先解除被执行人其余查控措施,并审慎采取其他强制执行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因执行给被执行企业复工复产带来的不利影响;
  依法快速查找被执行人财产,并冻结其银行账户;
  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准确把握其诉求,因案施策找准执行和解工作切入点;
  快速对接保全程序,详细梳理可供执行财产。
  接下来,执行干警以高效的执行力推进了案件各环节办理。在明确冻结有足额财产后当日即优先解除了被执行人其余银行账户的查控措施。与双方当事人沟通过程中耐心细致,迅速把握关键,引导双方达成一致。
  鉴于申请执行方地处疫区武汉,经营全部停滞,各种手续材料提交极为不便,遂全面开展线上执行,通过电话、办案系统短信平台、工作微信等手段高效认定证据材料,于3月26日协调完成双方确定应付款项品迭后被执行人应付金额,当日即制作执行裁定书并完成审批。

  27日一早,执行干警赶往银行,运用重庆五中院与重庆市银行业协会联席会机制,由法务联络员积极协调银行进行扣划,克服疫情等因素造成的工作障碍,在中午12点前成功扣划91450630.04元案款。
  当天下午,又经执行局长和监察室负责人“双审双签”程序,为申请执行人办理完成案款支付审批手续,使得申请执行人资金及时到位顺利复工复产。同时,对账户中一千多万元剩余资金快速解除冻结并予以返还,缓解了被执行人的严重资金压力,也满足了其复工复产的需求。

 
责任编辑:常跃旺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