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龙林区基层法院"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成立

2020-04-07 10:51:56
 

    中国法院网讯 (曲诗雨)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政府与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府院联动机制的意见》要求,在延边林区中级法院行政审判庭的具体指导下,2020年4月7日,和龙林区基层法院“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在诉讼服务中心正式运行。

  为确保行政争议化解工作落到实处,和龙林区基层法院出台了关于建立府院联动机制的实施方案及《和龙林区基层法院行政争议化解中心规则》(试行),使这项工作得以目标明确地循序进行。按照省法院诉源治理工作要求和“有牌子、有地方、有人员、有制度、有统计、有总结”的“六有”标准,结合林区法院实际,充分发挥行政争议协调化解的职能作用、司法调解的主导作用,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争议诉前化解、重大案件协调化解、行政审判定期通报、司法建议通报反馈、非诉案件裁执分离等机制,把行政机关可能败诉以及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行政诉讼化解在诉前,把好立案关口,避免造成程序空转的现象,进一步形成林区法院与林业行政机关共同推进行政争议源头治理,维护林区社会稳定的良性互动。

  今后和龙林区基层法院将以行政争议化解中心为平台,依靠专业化和智能化优势,主动与林业行政机关加强沟通协调,畅通沟通渠道,发挥联动机制的促进作用,精准把握林区经济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使林区审判工作更好地服务于辖区环境资源建设,共建环保绿色的美丽家园。


 

 
责任编辑:于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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