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芬河法院:统筹协调再部署 防疫审判两不误
2020-04-07 16:05:32
 

    中国法院网讯 (邓辉)   黑龙江绥芬河作为国家重要对俄口岸,承担着各地在俄同胞返乡通关任务,“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非常大。绥芬河市人民法院按照省委、市委和上级院对防疫审判工作的新要求、新部署,在确保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同时,坚决完成各项审执工作任务,切实做到防疫审判两不误。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疫情防控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绥芬河市人民法院多次召开党组会、党组扩大会、战线会,传达贯彻省委、市委对疫情防控工作再强调再部署会议精神,要求全院干警要将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部署要求上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清肩负的责任使命,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和上级法院防疫工作部署,克服麻痹松懈思想,营造风清气正的舆论环境,织严织密疫情防控网,确保疫情防控有力有序有效。

  二、主动参与防疫执勤,携手筑牢境外输入“防疫墙”

  面对严峻的疫情防控压力,绥芬河市人民法院全体干警积极投身于疫情防控一线,对“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严防死守。严格执行“扫码+测温+戴口罩”三项措施,坚守社区防疫前沿阵地,发挥疫情防控“宣传员、巡逻员、守门员”作用,确保实现全覆盖、零遗漏、常态化管理。

  作为司法警察的张宏伟不仅参与卡口执勤,还在夜间参加志愿服务。为了做好入境隔离人员的生活保障工作,他往返于医院、隔离酒店之间,争分夺秒为他们送去物资。4月4日的深夜,许多入境的南方旅客衣衫单薄,他和志愿者们就冒着大雪四处奔走募集,23时左右,志愿者们将捐赠的100多件棉衣棉被送到南方旅客手中。危难时刻,张宏伟用实际行动诠释了法院干警的忠诚与担当。

  三、网上云调解,助力司法“防疫战”

  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显得尤为重要。绥芬河市人民法院积极推行电子送达、“云”调解等在线诉讼活动,妥善处理了刘某拖欠工程款、业主诉物业服务纠纷等案件,让“最多跑一次,最好不要跑”成为可能,大大节约了当事人的时间和经济成本,真正实现了司法便民。2020年1月,绥芬河市人民法院受理了数起某小区业主诉某物业服务公司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4名业主要求物业服务公司返还剩余物业费用。当时正值疫情防控期间,物业服务公司住所地无工作人员,通过各种方式送达均无法向被告送达。民二庭陈怡波等四名办案法官坚持审判与防疫齐头并进,不断通过各种途径查寻被告的联系方式,最终在近日将案件材料顺利送达给了被告公司。其后,办案法官在作好疫情防控的同时,认真研究分析案情,加大案件的调解力度,运用网上云调解与原、被告进行沟通,帮助双方当事人核定并计算应收及尚欠物业费的数额,积极听取、协调双方当事人的合理诉求,最终在办案法官的数次协调沟通后,4起物业服务合同案件顺利达成调解方案,并依法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民事调解书,和平化解了这场疫情期间的物业服务纠纷。

  四、防疫唱好“奉献歌”,办案打出“组合拳”

  绥芬河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围绕疫情防控工作大局,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执法办案,唱出了一首疫情防控“奉献歌”,打出了一套执法办案“组合拳”,切实做到防疫、办案两不误。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自疫情爆发以来,一方面,民一庭全员下沉到社区,全力守好社区疫情防控最后一道防线,引导群众正确理解、积极配合、有序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另一方面,民一庭积极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通过法院诉讼服务网、微信、电话等多元化线上解纷方式,让人民群众足不出户体会到智能、高效、便利的司法服务,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关怀和温暖。3月24日上午9时,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在线上法庭审理。在开庭前,民一庭庭长、主审法官杨家宝已通过电话、微信、视频等方式与原、被告进行了充分的沟通,释法明理,陈述利害。开庭全程不到60分钟,最终在杨家宝的主持调解下,双方互谅互让,达成了调解协议,使该案得以化干戈为玉帛。

  五、转变执行工作模式,多措并举化解执行难

  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中,绥芬河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终坚持“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积极主动作为,不断创新工作举措,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努力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力量。3月17日,绥芬河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召开了执行工作推进会,将执行工作由单兵办案转为团队办案模式,由分散操作转为分组管理,形成了高效运转的执行工作新模式。同时,绥芬河市人民法院执行局依托执行案件信息流程管理系统、移动执行平台等将执行案件工作搬到“线上”。采用微信、电话等“不接触”的方式联系当事人沟通案情、敦促执行。充分运用“总对总”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全方位查控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网络资金,坚持“疫情防控”和落实“切实解决执行难”两手抓、两不误。3月15日至4月6日,通过电话、微信等手段引导当事人进行网上协调,总共收案85件,结案74件,接待当事人300余人,有效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于子平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