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城法院出台配套文件加速推进繁简分流改革
2020-04-08 10:54:19
 

    中国法院网讯 (邓佳佳)   近日,为切实保障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落地见效,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以最高院改革实施方案的原则性条款为依据,以苏州中院新近下发的改革系列文件为蓝本,结合该院改革实践,围绕民事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完善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完善简易程序及扩大普通程序独任制适用范围等改革内容在苏州基层法院率先出台了相关配套文件,进一步细化了操作,增强了该院推进改革的规范性和统一性。

  加强“要素式审判”,让简案“提档加速”。此次该院出台的文件中除了细化规则外,还专门针对买卖合同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纠纷、劳动争议纠纷等体量较大的简单案件,准确定位类案固定要素、精心设计了“案件要素表”。对于当事人双方在要素表中已确认无异议的要素,简化质证、辩论等环节,法官制作裁判文书时也仅需围绕争议的特定要素展开,大大提升了审判效率。3月31日,该院黄埭法庭通过此方式审结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首次开庭当日便完成了该案要素式表格填写和裁判文书制作工作。

  开好“庭前会议”,为繁案“开渠引流”。该院出台的《关于在民事诉讼中完善简易程序及扩大普通程序独任制适用范围的实施办法(试行)》,明确了涵盖证据交换、委托鉴定、开展调解等功能在内的庭前会议制度,为庭审“瘦身”,保障了“繁案精审”,大大提升了庭审效率。

  用好“电子诉讼”,促改革“转型升级”。该院在推行民事诉讼繁简分流改革各项内容过程中,全流程鼓励和支持当事人、法官规范、有序地通过电子诉讼开展诉讼活动。此次出台的改革配套系列文件中均对通过电子诉讼方式开展庭前会议、进行司法确认、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案件等进行了明确规定,结合此前该院专门出台的《电子诉讼规则指引》,电子诉讼将促进多项改革举措产生协同效应。

 
责任编辑:于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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