筠连法院推行“3+4+4”化解医患矛盾纠纷
2020-04-10 08:53:11
 

    中国法院网讯 (罗迪 曹建)   近年来,四川省筠连县人民法院积极推行“3+4+4”工作法,强化医患领域专业调解指导工作,源头化解医患纠纷。2018年,筠连县法院与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医调委)建立联动机制以来,指导医调委化解医患纠纷案件52件,化解成功率92.31%。2018年至2019年,筠连县法院受理医患纠纷案件4件,同比2016年至2017年减少60%。

  “三到位”促进部门联动,止纠纷于萌芽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将加强医患纠纷领域专业调解作为“一站式”多元解纷工作的突破口和品牌打造,由分管副院长负总责,主要承担对内管理和对外联系工作;立案庭庭长协助负责,主要开展上传下达及医调委沟通联络工作;诉讼服务中心安排专人具体负责,主要开展案件协调办理工作;各民商事审判业务部门确定1名兼职联络员,负责各部门案件信息汇总、报送等工作,形成工作大格局。

  二是工作推进到位。制定《“‘1+N’多员合一”工作平台建设实施方案》和《诉调对接实施办法》,确定以员额法官为主导,与医调委调解人员组成相对固定的矛盾纠纷化解团队。共同做好医患纠纷预防、诉讼引导、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工作,形成双向互动、相互支持、调解指导、速裁确认一体化的工作模式。

  三是联系机制到位。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多次与县司法局、卫计局(现名为卫健局)、医调委等单位和组织以座谈交流、专题讨论会等形式对如何推进、做好医患纠纷专业调解工作进行探讨,与医调委联合发文开展诉前联动化解医患纠纷工作,切实资源整合、凝聚合力。依托联动机制,成功化解了黄某琼因人流手术失败致植物人状态与筠连某医院医患纠纷案等重大案件。

  把好源头治理“四关”,止纠纷于调解

  一是把好沟通协调关。在诉讼服务中心和法庭诉讼服务点设立“诉非衔接”窗口,对立案审查、接受咨询、普法宣传过程中了解到的医患纠纷,立即报送信息,由立案庭庭长甄别核实后,联系医调委第一时间参与处置,共同协调当事人就争议事项诉前委托鉴定等,缩小分歧,明确争点,促进纠纷化解。2018年以来,共协调当事人诉前完成鉴定3件,提供各项专家咨询意见5件。

  二是把好分析研判关。在个案办理过程中,人民法院及医调委相互邀请对方对案件涉及的疑难、复杂问题进行专项分析研判,对达成共识的问题,统一调解口径,防止调解工作各自为政,对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指导当事人就无争议事项进行确认并书面记载,为后续审理节约时间。2018年以来,筠连县法院受理的4件医患纠纷案件全部调解结案。

  三是把好法律质量关。在受邀指导医调委调解及委派医调委调解时,特别注重对法律关系的梳理、争议事实的认定、赔偿标准的确定、赔偿责任的划分等法律风险高发点的把关,要求医调委加强释法明理及程序审核,确保各项工作开展合法。通过医调委调解达成人民调解协议的案件,申请司法确认的,确认率达100%。

  四是把好宣传教育关。筠连县法院在“医师节”“护士节”等重要节点多渠道开展普法宣传,引导群众尊医爱医,和谐医患关系。同时,积极与医调委加强个案办理中的法治宣传,向案件当事人及亲友、医疗机构讲解法律法规,提供相关典型案例、宣传报道等,引导其知法守法、依法维权,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县域内“医闹”等恶性事件得到明显遏制。

  坚持“四化”原则,止纠纷于诉前

  一是队伍专业化。邀请退休领导干部原县司法局副局长任医调委专职调解员,该调解员具有主检法医师资质,法律工作经验丰富,调解过程中能结合医学与法律专业知识,精准施策化解医患纠纷。同时,通过扩充,全县医患纠纷调解队伍充实到3名专职调解员和5名兼职调解员,另建立了医学、法律专家库,实现了调解队伍专业化。

  二是案件分流化。在收到医患纠纷案件后,根据难易程度和轻重缓急,采用诉前委派调解或立案后特邀调解的方式进行分流,并发出《委派调解函》《特邀调解函》,医调委调解人员严格按照调解时限、要求开展工作,并及时反馈进展情况。2018年,共委派或特邀医调委调解案件6件,成功率83.33%。

  三是全程参与化。切实改变以往“一委了之”的工作模式,每个委派调解案件均指定一名员额法官全程参与调解,深入了解案情,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分析双方争议焦点及纠纷产生原因,及时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并指导调解人员规范制作调解笔录和协议书等。调解完成后,立即启动司法确认程序,实现无缝衔接。

  四是法理与情理兼容化。为防止调解工作出现机械适用法律法规或讲理不讲法的极端,指导调解人员调解医患纠纷时,既要准确运用法律法规,也要兼顾人情世故,充分考虑当事人的合理请求,将法理与情理有机统一起来,从而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2018年以来,办理的医患纠纷案件全部实现案结事了。


 
责任编辑:于子平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