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解决债务偿还、资金周转、扩大融资等纠纷

内蒙古法院立足审判职能助力复工复产

2020-04-16 08:44:03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车晓梅 何丽娜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依法保障疫情防控与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有针对性地出实招办实事,切实解决企业复工复产面临的债务偿还、资金周转以及扩大融资等纠纷,为企业纾困解难,提振企业复工复产信心,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意见》规定,全区法院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保障疫情防控与企业复工复产。依法惩处妨害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活动,坚持依法审判、聚焦重点、精准打击;妥善审理合同纠纷案件,审慎适用合同解除,引导当事人合理主张权利和提出抗辩,尽可能采取顺延期限、调整价格、减少收费、分担损失等方式继续履行合同,降低疫情影响;妥善审理劳动争议案件,依法合理认定劳动者的报酬待遇,审慎处理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纠纷,引导企业与劳动者协商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推动企业依法有序复工复产。

  《意见》强调,全区法院要立足司法职能,强化诉讼服务,多措并举保障受疫情影响企业的诉讼权益。畅通诉讼服务绿色通道,充分利用“内蒙古移动微法院”等平台,提供跨域远程诉讼服务,对涉企诉讼纠纷,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充分发挥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作用,推动涉疫纠纷源头预防和化解;审慎适用强制措施。灵活采取“活封”“活扣”方式,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和解,严格控制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采取人身强制措施,为企业恢复生产经营留出时间、创造条件。


 

 
责任编辑:于子平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