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中院与河长办发布《意见》助力生态保护

2020-04-17 14:05:47
 

    中国法院网讯 (林广伦)   日前,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与三明市河长制办公室联合发布《关于生态司法助力河长制湖长制的十条意见》,旨在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全面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的决策部署,突出加强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不断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建设和助力打造“中国绿都•最氧三明”绿色品牌提供坚强、优质的司法服务保障。

  《意见》从加强组织领导、实现信息共享、开展联席会议、加强源头预防、深化协作联动、完善执法衔接、推广生态修复、推进案件督办、强化履职保障和开展联合普法等十个方面力求持续深化人民法院与河长制办公室及相关成员单位协调配合,不断健全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汇聚形成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强大合力,有力推动河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责任编辑:于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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